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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风公司:闵凤振、金红英仍担任中天宏业董事

发布时间:2015-08-12  作者:中天宏业网宣

       Mountain Breeze (Barbados) SRL【山风(巴巴多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公告如下:
  1.我公司是一家依照巴巴多斯国家法律,于2006年1月23日在巴巴多斯注册成立的境外公司。自2008年2月4日起,我公司登记在册的董事一直是闵凤振和金红英。
  2.2011年8月22日,韩国某银行在未通知我公司的情况下,单方擅自在巴巴多斯变更我公司的管理权,试图将我公司的董事长变更为崔荣守(韩国籍)和金秀荣(韩国籍),严重损害我公司及闵凤振和金红英的利益。
  3.韩国某银行指派崔荣守和金秀荣以我公司名义四处发函、活动,侵害我公司合法利益。对此,我公司已于2012年2月21日、2013年10月17日在《法制日报》登报公告,严正声明:在巴巴多斯法院作出最终生效裁决前,韩国某银行单方擅自变更我公司管理权的行为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崔荣守和金秀荣无权代表我公司,我公司不承认任何韩国某银行指派人员假借我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效力,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4.韩国某银行又指派崔荣守和金秀荣绕开正在巴巴多斯进行中的争议,冒用我公司名义在中国境内起诉争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宏业公司”)的控制权,北京法院在一审、二审均认定其不具备主体资格,均驳回其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公司委托律师向北京法院提交了意见,说明崔荣守和金秀荣无权代表我公司。
  5.我公司特此提醒社会各界,切勿被韩国某银行及其所委派人员所蒙蔽。我公司郑重声明:韩国某银行指派的崔荣守和金秀荣无权代表我公司!对于韩国某银行及其指派人员冒用我公司名义活动而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及闵凤振、金红英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最后,我公司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及中天宏业公司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我公司代理律师联系方式: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明
  办公电话:010-65846700
  办公传真:010-65846677
  EMAIL:mgao@globallawoffice.com.cn
  山风(巴巴多斯)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2014年11月27日 《法制日报》/ 新浪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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